本报讯 为确实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障作用,并充分考虑到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经营效益较差,甚至个别单位连在职人员工资都无法保障这一情况,城厢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城厢区人民政府[2009]3号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自收自支单位补缴2008年度及往年的保费按2008年度的缴费基数标准,并与城厢区机关社保中心签订5年分期还款协议,截止今年9月,已有水政监察大队等17家单位开始履行缴费义务,还款到位149万元。另外,对常太镇企业服务中心等33家欠费单位发放基金催缴通知单。 (林献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