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卫生局、市编办、财政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取消各自内设的财务机构,建立以各县(区)卫生局统筹的财务集中核算制度。按照该规范要求,各县区均成立隶属县(区)卫生局的卫生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编制按照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数的1/2进行核定。
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单位财务人员“看单位领导脸色,听单位领导吩咐”做账的局面,有利于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也有利于避免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在财务问题上犯错误,有力得保护了基层医疗机构的领导。(何黎仙 曾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