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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普通门诊费用也可报销 仙游增加参合农民受益面
【发布日期:2010-10-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笔者获悉,从10月1日起,仙游县所有农合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以住院医疗同样待遇,按比例报销。实行普通门诊报销统筹试点工作,将从小病入手,不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保障参合农民的健康和利益。
为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切实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仙游县于10月1日起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由此,广大参合农民在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定点医院)就诊时,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比例补偿。这又一惠民政策,将切实减轻广大参合农民的就医费用负担,增加参合农民的受益面,确保新农合基金在筹资范围内发挥最大的效益。
据介绍,仙游县每年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照20元/人进行提取,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定点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参合农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限额控制,比例补偿”报销补偿方式,仙游县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山区和非山区两档,补偿比例分别为当张处方的40%和30%,单次补偿封顶为10元。 (陈国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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