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榜头镇某村村民王亮夫妇(化名)专程来到仙游县检察院,送上一面印有“执法无私、公正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对检察机关在他被错误羁押后及时给予救助、发放了1.5万元救助金表示感谢。
2013年1月,王亮因其家门口果树被邻居王自强(化名)砍伐,与王自强岳母林美连(化名)发生争执。王自强通过贿赂县医院医生黄某雄、法医张某章,把林美连原来完好的耳膜用一次性注射器刺穿,人为将伤情程度作假达到轻伤,并顺利通过了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的检查及仙游县公安局法医的鉴定。为此王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仙游检察院审查认为王亮没有犯罪事实,对王亮作出不起诉决定。王亮向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仙游县检察院在审查王亮申请国家赔偿案中发现王亮没有固定收入、体弱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相关条件。为及时缓解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仙游县检察院及时将1.5万元救助金发放到王亮手中。“太感谢检察官同志了,是你们缓解了我家当前的生活困难”。王亮从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救助金后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苏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