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各中小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德育课程,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室,每周1次交通安全教育课,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2次以上的文明交通社会实践。”这是3月27日,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各中小学校提出要求。
据了解,交通安全教育室要配备相关的音视频播放设备和交通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光盘等资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各辖区交警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每月至少进校园上一次交通安全课。每所学校要有一名交通安全“天天宣讲员”教师。公安机关定点包校明确民警宣讲员,积极主动到定点挂勾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联合开展“警校共建文明交通岗”、“护卫天使”、“快乐六一”、“文明交通我先行”等系列载体活动,形成公安、教育、学校和学生家长的“四位一体”的交通宣传管理体系工程。
据介绍,建立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室并开展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