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举报网吧无证经营获奖励
【发布日期:2014-10-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剑盾”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网吧上网实名登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县区明查、市公安局通过暗访、群众举报等“三措”并举,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网吧的安全管理。目前,全市在册正常营业的221家网吧已全部安装网吧安全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千余人次,检查网吧518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8家次,消除网络安全隐患95个;收缴公用身份证及复印件1546张,警告违规人员89人次,处罚违规经营网吧81家,依法罚没48万元。通过加强网吧实名制管理,共协助侦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26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6名,其中命案在逃犯2名,涉嫌“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2名;摧毁“两抢”犯罪团伙8个,协破案件101起,有效地服务公安实战。
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网吧规范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舆论氛围,公安机关设立有奖举报制度,规定凡举报网吧上网人员没有使用本人身份证实名上网,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200元;凡举报无证经营网吧,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目前,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6条,从中核实12条。在此,欢迎社会各界进一步踊跃举报网吧违规经营的线索,共同加强对网吧行业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形成网吧安全管理的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工商、文化部门联动、情况互通机制,实现违规网吧情报线索互通共享,取得依法处罚违规网吧的支持,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配合文化、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5家。同时,明确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网吧发生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有害信息、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制止、举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4种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2次以上(含2次)的,认定为违法情节严重,予以责令停业整顿。如上述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含3次)的,建议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网吧处罚执法规范化。 (时报记者 林锦堂)

分享至: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