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买的电动车,骑行到半路突然动不了,找到经销商换货却遭到拒绝。”日前,居民徐女士向工商投诉,称电动车经销商忽悠消费者。
家住榜头镇泉山村的徐女士告诉笔者,国庆期间,商家搞促销活动,她于10月3日花了2000多元在鲤城街道办胜利路某电器城购置了一辆“星某某”牌电动车。徐女士说,她平时上下班一般坐公交车,买电动车是为了方便接送小孩读书。电动车买回家后,徐女士当天充了一晚上的电,发现电瓶还是没有充满,徐女士以为充电时间不够,接下来几天继续充电,但充了几次都只有八成的电量。徐女士认为电充不满就算了,反正送小孩也不会很远,就将就着开。
当日下午,徐女士骑车送小孩去上学,电动车半路上突然坏了,启动不了。她打电话给售后,维修人员检测后,称电动车电瓶出现故障,要返店维修。电动车买来刚骑两个月就坏了,徐女士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或换一台新电动车,但经销商告诉她,他开店多年了,还从来没有退过货。
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徐女士无奈之下拨打12315电话投诉。工商人员接诉后立即前往该电器城,进行现场勘查,证实消费者所诉属实。工商维权人员便向商家宣传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后,商家才同意对该电动车进行全面的检查与维修,并更换了一台电池。
12月6日一大早,仙游工商人员电话联系申诉方徐女士,徐女士表示该电动车已经维修完毕,没有再出现其他故障,感谢工商人员的热心调解。 (郑云林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