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了张某某危险物品肇事罪一案。据查,欧某某、张某某夫妇二人未经批准,于2002年8月份至2002年12月30日,在仙游县榜头镇东桥村炮厂雇佣数人非法生产鞭炮引线。2002年12月30日下午14时许,在收鞭炮引线过程中,因晒引线所用铁杆不慎脱落,撞击地面产生火花,引发爆燃事故,至炮厂员工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于2003年1月2日死亡,另有三人被烧至重伤,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自己也被烧伤。之后,张某某潜逃数载,于近期在泉州被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陈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