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公安机关警用车辆(指警车、O牌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行动有两个治理重点。一方面是公安机关警用车辆:使用的警用车辆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 组) 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和闽O车牌证的;转借警用车辆、牌证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警用车辆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用车辆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用车辆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用车辆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警用车辆私用,非因公务将警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驾驶警用车辆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另一方面是涉案车辆: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为达到治理效果,我市公安机关公布了举报电话0594-2682057或直接拨打110,加以监督。 (江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