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游县盖尾镇团委协同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全镇21户24位孤儿家中,为他们送去今年上半年的孤儿基本生活费84600元,并逐一与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据悉,仙游县18个乡镇共已发放上半年孤儿救助金近90万元,为全县240多名各类未满18周岁的孤儿送去温暖,切实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助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据介绍,该县民政局和18个乡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动态化孤儿管理档案,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目前,该县经审核认定,共有机构养育、社会散居等各类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240多名,并严格按照保障标准认真落实教育、医疗、就学等各项保障措施。这些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弃)儿每人每月1000元,并坚持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及时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针对孤儿在学习、心理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该县团县委近年来坚持开展“青春同行?助孤行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奉献爱心,从物质上、学习上和精神上关心关爱,共同促进孤儿健康幸福成长。据该县团委书记杨国石介绍,他们以“共青团义务星期六活动”为载体,经常组织10多家青年文明号单位的青年志愿者与110多名各中小学18周岁以下在学孤儿,开展亲密游园、阳光心理辅导、爱心结对帮扶、交流谈心、赠送爱心大礼包及“县城一日游”等活动,且为他们争取到每人每年1200元的生活补助金及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慰问贫困失亲青少年活动,切实把团委的爱和希望传递给这些需要帮助的孩子。(陈国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