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引领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月6日下午,秀屿区南日中学举行“检察官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南日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课堂活动。
来自南日镇镇检查室邹法官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从法律的角度,结合身边的事例,从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生,应如何正确对待自由,如何才能实现平等,如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后号召同学们,应作为讲诚信、明礼仪、懂廉耻的模范,为构造社会的公平正义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应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并带动自己的亲人、亲朋、好友一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黄仙永 陈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