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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度节日莫忘安全
【发布日期:2011-09-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师生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节日。
市教育局日前发出节日期间的学校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认真制订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和教育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国庆节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尤其要认真做好师生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防范教育。当前,我市气候还比较炎热,仍然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水边戏水游泳,学习游泳必须有成年人陪伴。同时,要教育师生,节日期间外出骑车、乘车,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酒后骑车或开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城区骑自行车带人,未成年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辆,预防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节日前,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并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确实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节日期间,各地各校要按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财务室、电脑室、危险品库室等重点部位要严密关注,加大防范措施,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节日期间留校的师生要加强管理,尤其要注意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门卫力量,建立夜间巡查制度,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不断加大与社会和家长的沟通力度,采取家访、电话、短信、学校网络、QQ群、寄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努力做到学校、家长、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外来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想方设法与外来工子女的家长和社区的有关部门取得沟通,共同做好节日期间这一特殊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节日期间,如发生师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安全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如发生抢救不力或因瞒报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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