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城市中小学生将统一着装。我市学生统一着装范围限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学校一律不准搞学生自己付费的学生装。市教育局已委托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于2011年4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莆田市城厢区松柏工贸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负责我市2011年至2015年城市中小学学生装生产。并明确了学生装品目、价格,具体为:
高中学生夏季男运动装:上衣35元,裤子25元;
高中学生夏季女运动装:上衣35元,裤子25元;
初、高中学生秋冬季男运动装:上衣55元,裤子35元;
初、高中学生秋冬季女运动装:上衣55元,裤子35元;
初中夏季男运动装:上衣35元,裤子25元;
初中夏季女运动装:上衣35元,裤子25元;
小学夏季运动装:上衣30元,裤子22元;
小学秋冬季运动装:上衣48元,裤子32元。
我市城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实施期间,各学校在进行学生装收费时必须严格按中标价收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搭车收费。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着装学校要严把学生装产品质量关,学生装出厂要进行严格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生产厂商要做好售后服务,做到学校满意,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着装学校要把统一着装作为创建文明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逐步做到学生穿校服进校门,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清除学生穿着攀比,以达到教育人、塑造人的目的。
此外,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的统一着装应实行全免或减免其费用,市、县区(管委会)着装管理部门、学校和学生装生产厂家应共同联手解决,使这部分学生家庭不致因购置学生装而加重经济负担。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