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启动“校园安全”专题培训计划,至明年年底前,全市将培训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实现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干部“持证上岗”,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培训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及市直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负责培训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人员。 (时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