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到2020年,福建将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我市沿海岸线长、港湾多、滩涂丰,拥有“港、景、渔、涂、能、岛、文”七大海洋资源,在福建省占有重要的位置。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科学保护海洋环境,对促进我市“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蔡国萍委员代表九三学社莆田市委员会作了《合理开发科学保护海洋资源 推进我市“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发言,介绍了开发保护海洋现状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发言指出,近年来,我市“三湾”的工业及港口发展迅猛,带动周边城镇的发展和人口聚集,但也带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一部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海域,海岸线及海洋环境压力增大。同时,我市海洋资源管理、监测和防灾减灾能力也有待加强。
我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一是岸线与港口资源丰富。我市岸线与港口资源丰富,根据“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以滩涂和浅海养殖、围海造地及港口建设作为岸线利用的三大功能。滩涂养殖主要在兴化湾和湄洲湾,浅海养殖主要在平海湾;围海造地项目主要有妈祖城、东吴、后海、澄峰围垦等。二是滨海旅游资源发达。滨海旅游是莆田市旅游业主导产业,特别是以妈祖朝圣和滨海休闲游为主的湄洲岛旅游。2011年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1012万人次,比增15%,国内外旅游总收入86.5亿元,比增15.5%。三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近年来,我市致力于发展风电清洁能源,在沿海已建南日、石城、石井、东峤四个风电场,全市风电装机容量将达50万Kw,其中南日岛风电装机容量将达11.44万Kw,为福建省最大的风电岛。四是海洋渔业资源丰富。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捕获鉴定共有鱼类257种,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有20种,贝类10余种。拥有著名的闽中渔场,达729平方海里。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首先要控制排放。制定和实施海洋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坚决制止未经处理的陆上污水进入海域,实施入海污染物集中处理,离岸深水排放,控制近岸海域水体污染。优化产业结构:临港工业应重视旅游、物流、信息等现代服务的发展,并鼓励发展风电和潮汐能研发、小试,实现高效、优质海水养殖。控制印染、钢铁、制浆造纸、差别化项目、化工项目的发展规模,限制煤电发展。
其次要加强海岸保护。严格控制采石取砂和对自然岸线的填挖改造,继续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平海海滩岩、沙丘岩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强对无人岛的保护与管理,要对无人岛实施封岛造林绿化。开展人工渔礁和西罗盘屿封岛栽培建设;恢复沿海红树林带,保护滩涂湿地,发展生态立体养殖,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推进完善秀屿污水处理厂、东吴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湄洲岛污水处理厂、枫亭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和排海工程建设。完善港区废油及垃圾收集系统建设。
●加大宣传保护海洋环境力度,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要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海洋保护意识,认识海洋功能区划在海洋资源的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形成人人关心海洋和爱护海洋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新闻监督作用,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和表彰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和批评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海洋生态保护氛围。
●强化海洋区域管理意识,提高依法治海水平
要明确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权限与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要建立健全海洋环境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重视整合执法力量,积极开展部门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一批涉海违法典型案件。要根据已明确的海域行政区域范围和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围填海项目工程的专家论证制度,认真有效地落实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构建海洋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要充分利用省内外海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海洋科研力量,共建海洋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海洋珍稀物种保护与繁育中心。要建立安全、高效的海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海洋环境预警与应急信息系统平台、海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海洋监测信息服务网站,为海洋环境监测、监视、预警、应急以及管理和执法提供基础网络支持。要开展湄洲湾、平海湾、兴化湾海水水容量调查研究,港湾养殖容量调查研究,制定科学的海水养殖规划,滩涂浅海养殖合理布局,推行清洁养殖、生态养殖模式。(蔡国萍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市委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