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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规
【发布日期:2010-03-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记者从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我市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规:“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有序。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网安及派出所等部门警种的职责。要求刑侦部门要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原则,对校园及周边案件坚持专案专人制度,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抢劫、伤害等重大、恶性案件,更要加大侦查力度,早日破案。治安部门要将中小学校、幼儿园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同时要对学校的治安防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要科学调整部署警力及勤务,加强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疏导,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市公安局将原来部署的“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延长3个月,从原来的3月1日始延长至6月30日止,直到广大师生离校为止。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警种充分履职,各司其责,齐心协力,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有序。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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