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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发布日期:2009-05-1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居住在市区的下岗职工吴女士拨打本报服务平台热线:她在5月8日看到了本报服务平台栏目刊发的关于“我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已废止,已缴纳的医疗风险保证金的处理问题”,她询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参保的对象有哪些人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对象:包括已参加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辞职、辞退人员;已参加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参加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因宣告破产、撤消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或失业人员。

参保办法: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原所属医保中心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续保时,应填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①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辞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需二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的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2、各医保中心要设立个人服务窗口,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提供便利条件,及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接续和转移手续,及时支付医疗保险待遇。3、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续保手续。 (时报记者 吴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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