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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三)
【发布日期:2016-02-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市政协“提高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专题协商】报道之三

莆田: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

图为调研组成员进行座谈建言献策

图为环境优美的夕阳红老人公寓

图为夕阳红老人公寓医疗室

图为凤凰养老中心明亮干净的老人客房

紧紧依靠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
满足老年人口对养老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光靠国家投入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社会力量走社会化的道路:
深化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改革。要加大政府的购买服务等力度,拓宽项目对接、承包租赁、委托管理、合作经营、参股入股等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要积极推动莆台养老服务合作与交流,加快引进台湾养老服务人才、资金、技术,允许台湾同胞以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莆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公办养老机构要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积极发挥公共养老服务的托底作用,把“三无、五保”等经济困难、急需养老的老人作为主要收住对象,对失能、半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由市、区政府给予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以体现社会福利养老的公益性质。
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我市具有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要根据各级政府文件的新精神,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明确交通配套、医疗机构配套、投融资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产业。
重点推进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模式。公建民营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民间资本按照政府管理办法进行运营管理,既达到降低运行成本,从而降低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又能防止用地、用房性质的不会改变,是实践证明比较好的一种经营模式。建议各县区参照厦门海沧区敬善养老院等养老机构,抓1-2个先行试点,特别是推动乡镇敬老院的改革。同时,要定期调研公建民营模式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推进。
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养老服务。宗教界举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慈善性,以及在心灵慰藉、人性化温情服务、满足宗教信仰需求等方面所具有的其他养老机构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已成为减轻社会养老压力、满足社会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或缺的有益补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正视其客观存在的现实需要,予以充分肯定和帮助支持的同时,对我市现有的宗教养老机构要纳入统一监管,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对新建的养老机构,市民政、民宗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宗教界也要自觉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积极探索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医”、“养”是老年人群体的核心需求,“医养结合”作为一种集“养、医、护”三位为一体的养老模式,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并值得全力推广的养老模式,要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
大力促进机构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涉及卫计、人社、民政等部门职能的交叉区域,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卫计、人社等部门应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落实简化审批流程,适当降低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门槛,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把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升老年人医疗护理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合办,鼓励医生到养老机构兼职,把医养结合落到实处。
创新社区、农村医养融合。有效整合基层公共卫生资源,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加强与社区老年服务站、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合作,推行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
完善医疗报销机制。建议参照厦门市的做法,由市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实施意见》,实现医保刷卡服务,支付范围涵盖养老人员的入住床位费及医务室看病和就医的费用。建议在夕阳红养老院等条件比较好的养老机构先试行,以降低老年人入住费用和养老院的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采取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开展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是尊重我市养老习俗和老年人的首选,基本能够达成留守、独居老人享有“进院(中心)不离家、离家不离村”的城乡互助型养老服务的要求。
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各级政府把“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正常运行。社区要根据在辖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情况,提供固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配备相应的活动室、日常照料室、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等。市老龄办、民政局等部门要选择一批条件比较好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作为示范点,组织学习,进行推广。要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等企业机构,采取加盟、参与、托管等方式,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为目标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
加快建设农村幸福院。坚持以农村养老为重心,大力倡导村民互助、村企互帮,鼓励社会力量新办农村养老服务业。要以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幸福驿站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逐步把有条件的乡村敬老院建成综合性、多功能、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成农村老人幸福快乐的家园,最大限度地提升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意见》要求,把农村幸福院的运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正常运转。
推进建设居家养老互联网服务平台。要不断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有网络资源即互联网+养老,建立居家老人信息资料、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企业服务项目内容等数据库。要参照泉州市的做法,抓紧推广禾康智慧养老服务运营模式,以现代通讯、智能呼叫、物联网及电子商务为技术手段,以“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及支援中心”为核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产品体验、精神关怀、增值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有效“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服务主体,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把居家养老平台与线下资源,如家政服务业、社区、医院、银行、其他线下门店的产品和服务相结合,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效果,打造贴心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要认真研究制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经营管理人资质评估认证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价格和养老服务质量投诉机制,强化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标准,强化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管理,定时或不定时开展行业检查、评比、监督活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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