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医改,提出“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取得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破解。今年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侯志华作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书面发言,深入分析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提升农村医疗水平 让群众享医改实惠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医改工作目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药分离,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专网,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和帮扶,不断推出惠民便民服务措施,医疗保障水平和卫生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市政协委员侯志华说,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市农村医疗卫生的一些难点尚未突破,同时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主要问题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管理体制还未理顺。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但目前除荔城区外,其它县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关系都没有收归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管事不管人,没有干部任免权和人事调配权,卫生人才流动性差,难以下沉。
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收困难。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空编率达31.89%,在编的卫技人员中,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卫生院发展。而且,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收困难,还有卫生院地处农村,条件比较艰苦,职工福利待遇较低,医务人员发展空间不大等的原因,也与部分县区不能根据乡镇卫生院发展需求合理制定每年招收计划有关。
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总量萎缩。一方面,是需方的就医意愿随着交通便捷、保障水平提高、支付能力增强发生了改变,更愿意到技术水平较高的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另一方面,作为供方的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后,医务人员失去了“创收”的热情,普遍不愿承担医疗风险,让病人转院的现象增多;此外,补偿机制不合理、基本药物制度下的“药品短缺”等原因,加剧了病人流失。而基本医疗业务量下降又反过来阻碍了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使招收、留住临床等医技人才变得更加困难。
村卫生所建设滞后,村医流失和老龄化问题凸显。全市由村集体提供业务用房的村卫生所仅占21%,多数是乡村医生利用自家房屋居家坐诊,部分场所较简陋且不符合卫生要求。不少村卫生所(特别是沿海、山区空心村)医疗服务收入低,而乡村医生的政府保障补助水平又不高,弃医改行现象时有发生,村医队伍老化明显,后继乏人,甚至有的村已没有乡村医生。
为此,针对目前农村医疗存在的问题,侯志华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深化基层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方面要理顺基层机构人员管理体制。建议各县区政府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关系收归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统筹安排县域内卫生人才,促进县、乡、村之间的纵、横向交流合作。在此基础上推行院长(主任)聘任制。另一方面要落实和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议将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额由单位自主分配,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同时从业务收入超收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提高基层卫技人员(特别是骨干医师)待遇,鼓励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留在基层。
二要突破卫技人员招收困难瓶颈。首先,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建议对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行提前转正定级,高定1级薪级工资。妥善解决毕业生周转房或落实住房补助。提高边远山区、海岛医师、技师特岗津贴标准,对于在边远山区、海岛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0年、15年、20年的给予分档奖励。实行倾斜基层的职称评聘政策。其次,完善乡镇卫生院自主招聘机制。允许卫生院根据本院实际,采取考核的形式直接招收急需的专业人才。同时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优化医学类人才招聘程序,使招聘更加灵活便捷。第三,探索建立职业成长通道。建议对在条件艰苦的卫生院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优先交流到条件较好的地区工作。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从中优先选调。注重培养优秀基层卫生管理人才充实到卫生领导干部队伍。
三要加强乡镇基本医疗服务工作。首先,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技术水平,关键在人才。一方面要“造血”,在改进招聘工作的同时,通过对农村进行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学历提升、晋升前进修、骨干医师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另一方面要“输血”,采取定点协作、托管兼并、晋升副高前下乡服务等形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当前重点要加强对人口较多、交通不便、医疗资源不足的海岛、山区卫生院的扶持。此外,对乡镇卫生院临聘高技术医技人才,建议财政按照不低于50%比例补助临聘医技人员工资。其次,通过价格杠杆和医保政策引导患者合理流动。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加大综合医院与卫生院(社区)间的价格差距和不同的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增加基层报销比率,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同时通过改变支付方式,控制大医院的统揽行为。第三,提高药品的可获得性。在提高合理应用基本药物专业水平和零差率的大前提下,以实践和群众需求为依据,适当扩大用药目录范围。同时,进一步规范药品招标配送,确保中标药品及时供应。第四,改进基本医疗服务考核办法。现有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标准主要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没有项目、数量指标,建议区别对待、酌情增加诊疗项目和数量指标,促进基本医疗业务开展。
四要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加强村卫生所建设。采取公建民营的形式或集体租赁的形式,由政府出资在每个行政村建设或改造不少于60平方米的村卫生所,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建成后的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二是完善村医补偿政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的变动适当提高乡村医生人均补助标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同时建议对村卫生所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和信息网络等经费给予专项补助,由政府资助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时报记者 郑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