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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临港产业发展用地空间
【发布日期:2015-03-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纵观国内外港口城市崛起,临港产业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沿海地带非常重要的一个特征,成为沿海地区工业发展的主要形式。30多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一直梦想着以港兴市的伟业。临港产业是莆田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是带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莆田作为港口城市最具发展优势的基础性成长型产业。
今年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林颖代表市民建所作的题为《关于拓展临港产业发展用地空间的建议》的发言,就临港产业发展的用地问题提出建议。

拓展临港产业发展用地空间

木材加工企业生产车间 郑育俊/摄

我市目前正处在加快发展临港产业的关键期,用地需求激增与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比较突出。市政协委员林颖认为,我市工业园区用地结构不合理、项目投入产出率较低等因素制约,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空间有限,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切实影响我市产业长远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
产业布局特色不明显,用地结构不合理。临港产业园的特色化、品牌化优势还不突出,尚未形成一业为主,产业链发展的产业格局,园区内企业之间、产品之间关联,没有形成相互配套、相互依存的分工协作体系,用地布局和结构不合理,造成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项目规划随意性大,投资强度偏低。目前,全市工业园区项目平均每亩土地投资强度仅83万元左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型、高产业关联度的项目较少,环保生态型、税源涵养型的企业也较少,远低于国家设定的开发区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即投资强度5407万元/公顷、产出强度12984万元/公顷。
一些项目开发不足,部分土地闲置。在建项目中,一些项目包装过大,造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有的只建有部分厂房,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以致土地空闲;有的企业追求厂区美化、宽敞,将存量用地进行绿化,建花园式工厂,真正用于项目建设的规模不足。
部分项目前期不扎实,存在批而未用现象。有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招商项目未认真地筛选,部分项目在包装后引进;有的项目业主抱有圈地、囤地的思想,在征地工作开展时找种种理由,拖延征地工作开展;有的业主持观望态度,看工业项目用地是否有更为升值前景和预期,便于圈地和分割卖地。
为此,林颖委员建议:理顺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优化用地结构。按照“一区一主业”、“一园一主业”的思路,理顺和完善各区域、各个园区的功能定位,避免产业重复发展,实现差异化科学发展。完善工业园区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创新能力、节约集约用地、品牌建设保护等内容,引导临港工业园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完善县区科学发展评估机制,引导各县区(管委会)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培育形成有自身特色、有明显优势、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实现集约用地、可持续发展。
严格项目招商,源头上促进节约用地。突出成熟性原则,进入园区供地项目必须是成熟的产业化项目,研发项目要进入创业中心孵化器培育,产业化初期的项目要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坚持用地集约型和效益型原则,所有入区项目都必须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的规定,重点突出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机械制造、临港钢铁等产业;强化项目准入指标考核,在引进项目时,要完善项目入区程序,建立项目考察制度、评估制度和考核打分制度,环保、发改、规划和国土等部门要提前介入、联合把关;实行投资合同管理,入区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项目投资合同,在项目投资合同中明确约定项目投入、产出、土地利用指标、建设期、竣工时间、投产时间和达产时间等,并规定违约责任;建立“用地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用地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受理其及控股东的建设用地申请及土地抵押登记,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银行机构不予提供贷款,税务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税务登记等。
大力盘活存量,拓展用地空间。一要落实节约用地政策促挖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发展的项目,实行优惠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符合规划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鼓励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对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报批费用予以减免。二要严格考评促挖潜。制订我市亩产综合效益评价制度,确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GDP产出率、税收、能耗、环保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倡导“以亩产论英雄”,尽可能考核项目对当地政府的财政贡献、就业贡献等指标,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实现差别化的用水、税收政策,逐步“腾笼换鸟”,调整给其他项目使用;属于圈占土地的,要坚决收回其项目用地。三要运用科技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利用市国土资源局开发“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对各类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四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开展“三旧”改造。对各类存量建设土地和未充分利用的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溢余土地、关停并转企业用地以及旧城、旧镇、旧村改造土地等,通过收回、转让、改建改造等办法进行重新开发利用;继续推动“退二进三”战略,通过异地搬迁低密度、低效能利用土地的企业,腾出土地用于开发高密度、高效能利用土地的第三产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各工业园区要科学规划,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建设标准化厂房。我市民间资本实力雄厚,可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标准化厂房建设,供中小型企业通过租赁方式使用,解决中小型企业缺地、缺厂房、缺资金的难题。 (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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