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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保推进养老保险均衡发展
【发布日期:2014-09-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根本大计。从2012年我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开展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政协委员林金炼说,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加强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在调研时,他发现我市的养老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特殊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健全等。
为此,林金炼提出建议: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既不利于跨地区转移流动,也不利于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平衡。各县(区)之间因缴费补助水平、养老金水平及待遇调整水平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而产生攀比,并由此产生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当前,我市首先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并纳入全市统筹范围,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抵抗风险的能力;其次是将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信息输入《社会保障卡》,使之成为城乡居民的第二身份证,劳动者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在任何地方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既有利于劳动者跨地区就业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又可以为实现省级统筹奠定基础。
创新养老保险管理机制。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并在一起,由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管理;允许农民工离职后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缴费,将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性;突破现有养老保险政策瓶颈,打破身份限制,逐步将失独家庭、村干部、被征地农民、乡村医生等特殊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探索解决参保人员续缴的身份限制问题。企业应给予城乡劳动者同工同待遇,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保待遇。制定农民进城进社区的优惠政策,督促鼓励企业应保尽保,维护职工参保权益;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个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逐步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市从2009年开始试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但从各县(区)实施的情况看,由于没有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其基础养老金全由各级财政负担,现所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还不足以养老,实行县级统筹抗风险能力低,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要建立以上年度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根据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二要建立灵活的缴费方式,生活宽裕的,可以多缴;生活有困难的,可以少缴;遇到特殊困难的,可以中断,允许补缴;三要政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补助;四要建立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允许有条件的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项制度可以转移接续,由参保劳动者自由选择参保,从而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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