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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先行先试制订医师多点执业新政策
【发布日期:2014-07-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近日,市政府转发了《市卫生局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这个《意见》的出台,是莆田市“打造全国民营医院后援总部”,营造更加适合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方式积极履职的成果。
莆田市是全国民营经济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也是我省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城市;今年省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点抓好的七个方面的工作中,民生医疗方面提到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社会各界对此都寄予期待。此举鼓励医生的有限流动,将有力缓解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紧缺和技术薄弱的问题。然而医生多点执业目前还存在体制机制的壁垒,一是多点执业的审批许可难,二是选择多点执业后医生个人对晋升、福利待遇的担忧,三是暗流涌动的专家“走穴”潮亟待规范。今年年初的市政协全会上,九三学社界别的委员陈捷音针对现状提出提案《关于在莆田进行医生多点执业先行先试的建议》,建议提出让医生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能够自由选择医院,打破用人格局;明晰医生与医院的责任义务,将医生的执业方式选择权、医院用人权、医疗服务监督管理权三者之间的权利边界分割清楚;完善多点执业的相关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研究吸纳了委员的意见建议,出台该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均可在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性。符合条件的医生本人可以直接向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同意增加第二执业地点后,只需向核发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多点执业,无需经原单位同意。此项政策打破常规,在全省率先由原有的多点执业政策中要求的“原单位审批同意制”改为“事后报备,无需原单位同意”,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开展多点执业,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流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现象,促进医疗公平。
同时,《意见》还要求卫生系统要加强监管,保障多点执业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签订多点执业协议,明确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时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解决办法,为医生多点执业保驾护航。 (黄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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